古代計時常識(時辰小常識)
作者:佚名|分類:百科常識|瀏覽:89|發布時間:2024-11-10
一、十二時辰制,是古代使用時間最長的制度之一。西周時期就已使用,漢代將其命名為夜半、雞鳴等,并用十二地支來表示,如子時代表夜間十一點至一點。每個時辰相當于現代兩小時。
二、二十四時辰制,是在宋以后發展起來的。每個時辰被平分為初和正兩部分,如子初、子正等,與現代的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。
三、十時辰制,出現在先秦時期,晝夜各五分。如《隋書.天文志》所載,晝為朝、禺等,夜為甲、乙等。
四、五時辰制,其名稱如晨明、晁明等。一般地說,日出時稱旦、早等,日入時稱夕、暮等。古代一天兩餐,上餐在日出后隅中前稱為食時,晚餐在日昃后日入前稱為晡時。
關于古代時間的更多細節劃分如下:
子時,是夜半,也是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,相當于北京時間23時至01時。接著是丑時(01時至03時)、寅時(03時至05時)、卯時(05時至07時)、辰時(食時,代表吃早飯時間,即北京時間07時至09時)、巳時(臨近中午的時間)等等直到亥時(人定就是人靜的時間,即北京時間21時至23時)。每個時辰都有自己獨特的命名和含義。
此外,古代還有更點制度以及用漏壺計時的刻制度。一夜分為五更,一更也等于現代的兩個小時。漏壺是古代計時的重要工具之一。晝夜還分為百刻制即晝夜均衡的一百刻等時間單位。每刻相當于現代的十四分鐘多點時間。具體的計算方式和對照也進一步明確了古代與現在的時間轉換方式。總之這些都反映出古代人們對時間的精細劃分和深刻理解。關于古代十二時辰具體含義以及劃分的問題至此得到詳盡解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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