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購置愛巢指南
作者:佚名|分類:百科常識|瀏覽:84|發布時間:2025-07-27
在現代社會,隨著人們生活觀念的變革以及房價的不斷攀升,婚前購房引發的財產糾紛愈發頻繁。特別是在夫妻雙方“婚前貸款購房、婚后共同還貸”的情況下,離婚時房產歸屬問題成為焦點。今天,我們就通過具體案例和相關法律規定,深入探討婚前按揭房的所有權歸屬。
首先,根據《民法典》的相關規定,判斷婚前貸款購房的歸屬主要依據兩點:一是購房時間,即簽訂購房合同和支付首付款的時間是否在結婚登記之前;二是產權登記,即房產證是否登記在一方名下或雙方共同署名。一般來說,若婚前單方簽訂購房合同、支付首付,并且產權登記在其名下,即便婚后共同償還貸款,該房屋仍屬于出資方的個人財產。然而,對于配偶的還貸及增值部分,則需要給予相應的補償。
接下來,我們來看四種典型的房產歸屬情況:
1. 婚前單方貸款,婚后共同還貸:如小王婚前貸款100萬購房,首付30萬,婚后與妻子共同償還70萬。在此情況下,法院一般判決房屋歸小王所有,但需對妻子的共同還貸部分及增值收益進行補償。

2. 婚前共同出資,登記一方名字:若無法證明共同出資,可能面臨“人財兩空”的風險。如小李和小張婚前各出15萬首付購房,僅登記在小李名下。離婚時,小張需提供轉賬記錄、協議等證據才能主張房產份額。
3. 婚前貸款買房,婚后加名:此時,房屋視為夫妻共有財產。離婚時原則上均分,但法院會考慮出資貢獻調整比例。

4. 父母出資購房的“隱形風險”:若父母婚前為子女購房出資,需明確性質。借款需保留借條,否則可能被視為贈與;贈與則根據登記情況確定是否為共同財產。
從司法實踐來看,離婚房產分割主要遵循以下五大原則:
1. 保護個人財產:婚前首付及對應增值部分歸出資方;
2. 公平補償:婚后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需折價補償;
3. 照顧無過錯方:若一方存在家暴、出軌等過錯,財產分配可傾斜;
4. 優先協商:雙方協議優先于法院判決;
5. 子女利益最大化:撫養子女一方可能多分房產份額。
在此背景下,以下三條律師建議可供參考:
1. 簽訂婚前協議:明確房產歸屬、還貸責任及增值分配;


2. 保留資金痕跡:首付款轉賬記錄、還貸流水需單獨保存;
3. 慎重“加名”:加名意味贈與,若感情不穩定,可通過約定份額替代全產權贈與。

房產是婚姻的試金石,更是利益的放大器。在婚前購房時,既要遵循法律規定保護自身權益,又要以感情為基礎坦誠溝通。畢竟,房子可以再買,但真心難尋。那么,你會選擇婚前共同買房,還是堅持個人購房呢?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!#您有何婚姻心得##法律#?#情感#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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