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間行車“遠光”濫用危害大,安全守則須知!
作者:佚名|分類:百科常識|瀏覽:89|發布時間:2025-01-10
夜間行車,"遠光燈"的使用需謹慎。對向來車若濫用遠光燈,極有可能導致駕駛人瞬間失明,這種情況下駕駛人的視覺至少會在2秒內變得模糊不清,如同閉眼行駛。如此一來,對速度、車輛寬度和距離的感知力急劇下降,極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風險。
濫用遠光燈的危害不容小覷,它不僅會縮小前方路況的可視范圍,還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。當后方來車使用遠光燈時,前車的內外后視鏡會被光暈籠罩,這進一步限制了駕駛員對周圍環境的觀察。
1. 在夜間會車時,若距離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內,嚴禁使用遠光燈。
2. 在狹窄的道路、橋梁上或與非機動車會車時,不得開啟遠光燈。
3. 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,也不應使用遠光燈。
4. 在路燈明亮或其他照明條件良好的道路上行車時,不應開啟遠光燈。
然而,在某些特定情況下,使用遠光燈是合理的。例如:
- 夜間在沒有路燈、照明不良的郊區公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駛時,可以使用遠光燈。
- 特殊情況如超車、通過急彎、坡路、拱橋、人行橫道或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,應交替使用遠近光燈。
合理使用遠光燈對于確保夜間行車安全至關重要。遵守交通規則,尊重他人,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駕駛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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